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均全部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2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地给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日期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 |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会议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2 | 2022年7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2年8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同意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2022年8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 |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 同意 |
会议 | 况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
5 | 2022年9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2年11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2022年12月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进行监督。2022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共参加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与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下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