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明冠新材 证券简称:688560 公告编号:2023-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7,602.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7.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含以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用
24.78万元尚未置换)。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7,214,182股,发行价格为4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82,473.6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501,016.0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5,881,457.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增”)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011.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6,678.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235020 | 6,626,889.24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99 | 2,568,592.1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3081 | 3,786,408.39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5010100100230084 | 191,381.17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13,173,270.96 | -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募投项目 |
1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8031 | 431,084,989.44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2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 | 14381101040038049 | 273,407.65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3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181154 | 256,270,621.78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4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1508200329000181278 | 3,695,876.99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 |
目 | |||||
5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505010100100295593 | 10,093,692.8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计 | 701,418,588.71 | -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增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24.7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65.77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8,790.4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分别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公司于理财产品到期后将资金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止日期 | 实现收益 | 是否赎回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1.8.4-2024.8.4 | 71.50 | 是 |
兴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4,000.00 | 2022.1.14-2025.1.14 | 135.29 | 是 |
合 计 | 7,000.00 | 206.79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通知存款 | 3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1.75%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 “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5,000.00 | 无固定期限 | 1.75% | 否 |
兴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3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2.00% | 否 |
兴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2.12.29-2025.1.13 | 3.55% | 否 |
合计 | 75,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3月1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
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并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背书转让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定增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定增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
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向定增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06亿元向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58亿元向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分别用于募投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和“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14日,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变更前 | 募集资金变更后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1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11,699.00 | 11,699.00 |
2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8,000.00 | 8,000.00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4,376.41 | 4,376.41 |
3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3,000.00 | 3,000.00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3,000.00 | 3,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5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19,404.55 | 11,924.59 | |||
合计 | 41,000.00 | 41,000.00 | 48,479.96 | 41,000.00 |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1,924.59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3,000.00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4,924.5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冠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明冠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明冠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发)
2022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323.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06.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924.5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602.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6.4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是 | 20,000.00 | 11,699.00 | 11,699.00 | 1,189.46 | 11,050.49 | -648.51 | 94.46 | 2022/6/30 | 2,086.23 | 否 | 否 |
年产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是 | 8,000.00 | 4,376.41 | 4,376.41 | 323.56 | 2,751.98 | -1,624.43 | 62.88 | 2022/4/30 | -2,201.03 | 否 | 否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 目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425.79 | 1,435.88 | -1,564.12 | 47.86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 | 是 | 14,924.59 | 14,924.59 | 633.73 | 13,330.02 | -1,594.57 | 89.32 | 2023/12/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33.82 | 10,033.82 | 33.82 | 100.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4,500.00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未确定用途 | 不适用 | 4,323.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50,000.00 | 57,323.56 | 53,000.00 | 7,106.36 | 47,602.19 | -5,397.81 | 83.0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与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报告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原因是尚有部分尾款待支付。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下游行业阶段性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价格相较预期有所下滑, |
影响盈利水平。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铝塑膜产品整体产销规模较小,而折旧等固定成本相对较大,导致盈利不及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0.6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19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及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别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二)1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1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投入11,699.00万元,已投入 11,050.49万元,尚余合同尾款548.84万元未支付,预计结余99.67万元。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投入4,376.41万元,已投入2,751.98万元,尚余合同尾款378.36万元未支付,预计结余1,246.07万元。由于厂房改造面积缩减、无尘净化设备及生产设备降价,最终形成厂房改造 |
与设备采购资金结余。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2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330.02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定增)
2022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5,588.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1.7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1.7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94,000.00 | 93,060.00 | 93,060.00 | 3,372.71 | 3,372.71 | -89,687.29 | 3.62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42,000.00 | 41,580.00 | 41,580.00 | 5,630.32 | 5,630.32 | -35,949.68 | 13.54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定增 | 31,538.25 | 30,948.15 | 30,948.15 | 8.72 | 8.72 | -30,939.43 | 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67,538.25 | 165,588.15 | 165,588.15 | 9,011.74 | 9,011.74 | -156,576.40 | 5.4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定增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增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0.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56号)。截至2022 |
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及定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别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定增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二)2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发)
2022年度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11,699.00 | 11,699.00 | 1,189.46 | 11,050.49 | 94.46 | 2022/6/30 | 2,086.23 | 否 | 否 |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4,376.41 | 4,376.41 | 323.56 | 2,751.98 | 62.88 | 2022/4/30 | -2,201.03 | 否 | 否 |
年产 1.2 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 | 14,924.59 | 14,924.59 | 633.73 | 13,330.02 | 89.32 | 2023/12/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31,000.00 | 31,000.00 | 2,146.75 | 27,132.49 | 85.72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募投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采购的生产设备降价、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对现有生产车间和仓库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厂房不动产的利用效率,在保持原募投项目产能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将有剩余。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于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年产3,000 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建设节省的资金用于建设新增“年产 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 POE 胶膜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 |
总投资额19,404.55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1,924.59 万元,拟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剩余部分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此次变更涉及的金额 14,924.59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6.04%。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上述议案于2022年4月2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附件1之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