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0 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021年11月26日,明冠新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投资公司)通过收购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财通)70.00%股权,间接持有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宏远公司)35.00%股权。2022年3月11日,明冠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直接收购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高新投)持有的博创宏远公司35.00%股权;2022年4月6日,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至此,明冠投资公司直接和
间接持有博创宏远公司70.00%的表决权。2022年12月28日,明冠投资公司收到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停止相关招商引资协议书的决定书》,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以明冠投资公司怠于推进项目建设为由,决定停止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并将解除2022年3月11日签订的博创宏远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回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明冠投资公司已无法对博创宏远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在投资后,明冠投资公司未严格按照投资相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有效识别对博创宏远公司失去控制的风险。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后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资并购、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的使用、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错报导致对净利润潜在影响程度 | 错报影响≥净利润的8% | 净利润的3%≤错报影响< 净利润的8% | 错报影响<净利润的3% |
错报导致对所有者权益潜在影响程度 | 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2% | 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2% | 错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1%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 3、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
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损失金额≥基准5% | 基准2.5%≤损失金额<基准5% | 损失金额<基准2.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非财务报告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5)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缺陷描述 | 业务领域 |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 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 | 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内控失效 | 在投资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投资相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有效识别对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风险。 | 投资管理 | 本公司将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投资内控相关规定,有效识别投资风险。 | 否 | 是 |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类一般缺陷,截至报告日,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3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后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大内部控制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公司长久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闫洪嘉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