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润置业”)进行不超过67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老亮先生、宋天义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2年度日常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70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金额(含税)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租赁、物业管理及水电 | 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租赁费、物业管理及水电费 | 市场价格 | 670.00 | 153.78 | 483.02 |
小计 | 670.00 | 153.78 | 483.0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租赁、物业管理及水电 | 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租赁费、物业管理及水电费 | 483.02 | 500.00 | 95.57% | 3.40% | -- | |
小计 | 483.02 | 500.00 | 95.57% | 3.40%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5月26日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西楼一层)法定代表人:齐连英
注册资本:8,6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市场主题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仁润置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宋老亮及其子宋天义共同控制的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仁润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仁润置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双方已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承租方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定价依据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2022年12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市场定价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2015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市场定价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车位租赁 | 2015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市场定价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五、审议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的2023年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老亮、宋天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