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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民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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