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宇软件股票代码:30027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12号楼1609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53号甲博瑞琪大厦7层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超过5%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华宇软件 | 指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移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中移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12号楼1609室 |
法定代表人 | 范冰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6年11月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009DBE6D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53号甲博瑞琪大厦7层 |
经营期限 | 2016年11月9日至2076年11月8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中移资本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范冰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张军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聂宇田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袁利华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王玲 | 女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李巍屹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三、中移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中移资本 | 优刻得 | 688158.SH | 23,537,521 | 5.19% |
中移资本 | 芒果超媒 | 300413.SZ | 131,188,792 | 7.01% |
中移资本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 | 0696.HK | 292,100,000 | 9.98%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宇软件股份数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增加主要因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1年3月16日,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记载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00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945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2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41,000,00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29,107,173股的4.9451%。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16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2021年10月26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96,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29,107,173股减少为829,070,9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4.9453%。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至2022年1月25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414,80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414,800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4.9718%。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509,9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29,070,973股减少为824,561,023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414,800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9991%。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5,016,72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拟由824,561,023股减少为819,544,303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414,800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0299%。
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权益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变动方式 | 股份变动日期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变动股份比例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公司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离职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行股票被回购注销完成 | 2021年10月26日 | —— | 4.9453% | 0.0002%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 2022年1月25日 | —— | 4.9718% | 0.0267%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 2022年7月11日 | —— | 4.9991% | 0.0540% |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 2023年4月25日 | —— | 5.0299% | 0.0848%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宇软件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华宇软件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冰
2023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冰
2023年4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华宇软件办公场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 |
股票简称 | 华宇软件 | 股票代码 | 3002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12号楼1609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超过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民 持股数量:41,000,000股 持股比例:4.945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1,000,000股 持股比例:5.0299% 变动比例:0.0848% 注:总股本按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计算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4月25日 方式:持股比例被动超过5%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 是? 否? 不排除?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