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90,000,000.00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1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 | 75260188000296902 | 76,857.55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
2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 | 35117213000001648 | 69,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户 | ||||||
3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103010300000194565 | 60,000.00 | 20.58 | 募集资金专户 |
4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103010400000002944 | 0.00 | 49,971.16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5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8115501013200498518 | 15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
6 | 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8110701013802404781 | 114.99 | 募集资金专户 | |
7 | 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68010078801700003555 | 0.04 | 募集资金专户 | |
8 |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1801012701005597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355,857.55 | 50,106.7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106.78万元,其中
135.6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9,971.16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49,690.6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利用闲置募集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16.1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3号),截至2022年2月28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注1] |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
1 |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 219,000.00 | 219,000.00 | 255,169.84 | 219,000.00 |
2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注2] | 60,000.00 | 60,000.00 | 7,343.33 | 7,343.33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76,663.77 | ||
合计 | 359,000.00 | 355,663.77 | 262,513.17 | 226,343.33 |
注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系公司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累计投资额。注2:该项目已变更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57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截止日本金 | 起始日期 |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户 | 49,576.00 | 2022/06/29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1、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项目变更前募集资金余额 | 项目变更后募集投资金额 |
1 |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 150,242.85注1 | 52,656.67 | 17,656.67 |
2 |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 38,751.94 | 25,000.00 | |
3 |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 52,205.27 | 10,000.00 | |
合计 | 241,200.06 | 52,656.67 | 52,656.67 |
注1: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2、原因分析:2022年上半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批示范城市群。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在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客观条件不及预期。为了快速抓住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政策窗口,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重点布局前述地区氢能产业,更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效益,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利保障。“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将视政策落地情况,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进行继续建设。
公司氢能产业已进入区域协同的加速构建期,京津冀在全国氢能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氢能产业基础雄厚,示范应用发展潜力较大,是公司氢能产业未来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公司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落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项目以及
在滦州建设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对公司氢能产业乘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告编号:2022-114)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之一“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工程和设备名称 | 费用 | 本次调整前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本次调整后拟 使用赛集资金投资金额 | 增减情况 |
一 | 工程费用 | 30,791.40 | 25,000.00 | 21,000.00 | -4,000.00 |
1 | 地上建筑 | 14,797.40 | 13,000.00 | 14,000.00 | 1,000.00 |
2 | 地下空间 | 540.00 | 300.00 | 300.00 | |
3 | 车辆智慧运营平台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5,200.00 | -6,800.00 |
4 | 道路及配套 | 1,570.00 | 1,000.00 | 1,000.00 | |
5 | 绿化 | 1,256.00 | |||
6 | 大市政配套 | 628.00 | 500.00 | 50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796.81 | 4,000.00 | 4,000.00 | |
三 | 预备费 | 1,829.41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334.32 | |||
五 | 项目总投资 | 38,751.94 | 25,000.00 | 25,000.00 |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之一“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工程项目 | 费用 | 本次调整前拟使用赛集资金投资金额 | 本次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增减情况 |
序号 | 工程项目 | 费用 | 本次调整前拟使用赛集资金投资金额 | 本次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增减情况 |
一 | 建设投资 | 50,841.11 | 10,000.00 | 10,000.00 |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 | 45,564.27 | 10,000.00 | 8,000.00 | -2,000.00 |
1 | 工程费用 | 41,163.61 | |||
2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4,400.67 | |||
(二) | 无形资产 | 2,041.80 | 2,000.00 | 2,000.00 | |
(三) | 其他资产 | 357.24 | |||
(四) | 预备费 | 2,877.80 | |||
二 | 建设期利息 | 1,116.66 | |||
三 | 铺底流动资金 | 247.49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2,205.27 | 10,000.00 | 10,000.00 |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所在地块的实际建设情况,对募投项目建设布局进行的科学安排与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2、调整募投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九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前后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为:
1)调整前:备案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位于大兴新城东南0605-015D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4,883.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83.10㎡,地下建筑面积2,000.00㎡。主要建设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园区道路、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落地氢燃料电池叉车、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燃料电池汽车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平台等项目。
2)调整后:现统筹考虑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二期规划建设内容,对上述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为如下:(1)项目一期用地面积19,33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调整为42,507.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433.81㎡,地下建筑面积4,073.79㎡。(2)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后包括:1#研发车间、2#展厅、3#气体扩散层(GDL)生产车间、4#膜电极生产车间的产业用房建设,产业用房配套地下空间建设,氢燃料电池车辆运营平台项目的设备购置,以及园区道路、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建设。建成后将引入膜电极、气体扩散层(GDL)研发生产项目及氢燃料电池车辆智慧运营平台项目。
本次调整部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前后对比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调整前投资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 | 现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30,791.40 | 21,000.00 | 31,112.06 | 21,000.00 |
1 | 地上建筑 | 14,797.40 | 14,000.00 | 21,345.00 | 16,000.00 |
2 | 地下空间 | 540 | 300 | 2,403.82 | 1,300.00 |
3 | 车辆智慧运营平台项目 | 12,000.00 | 5,200.00 | 5,000.00 | 1,800.00 |
4 | 道路及配套 | 1,570.00 | 1,000.00 | 1,116.24 | 1,000.00 |
5 | 绿化 | 1,256.00 | 87 | ||
6 | 大市政配套费 | 628 | 500 | 1,160.00 | 90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796.81 | 4,000.00 | 7,299.04 | 4,000.00 |
三 | 预备费 | 1,829.41 | 1,920.55 |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712.5 | |||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334.32 | 258.08 | ||
六 | 项目总投资 | 38,751.94 | 25,000.00 | 41,302.23 | 25,000.00 |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 873,708.93 | 219,000.00 |
2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注] | 150,242.85 | 6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80,000.00 |
合计 | 1,103,951.78 | 359,000.00 |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该项目已变更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3号),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62,513.17万元,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226,343.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注1] |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
1 |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 219,000.00 | 255,169.84 | 219,000.00 |
2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注2] | 60,000.00 | 7,343.33 | 7,343.33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 | ||
合计 | 359,000.00 | 262,513.17 | 226,343.33 |
注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系公司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累计投资额。
注2: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该项目已变更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锦能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吉涛 刘明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吉涛 林郁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
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55,663.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5,978.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5,978.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 否 | 219,000.00 | 219,000.00 | 219,000.00 | 219,000.00 | 100% | 2021年12月 | 12,685.11 | 否 | 否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 是 | 60,000.00 | 25,000.00 | 7,343.33 | 7,343.33 | 2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 是 | 25,000.00 | 2,899.27 | 2,899.27 | 12%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 是 | 10,000.00 | 72.00 | 72.00 | 1%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76,663.77 | 76,663.77 | 76,663.77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计 | 359,000.00 | 355,663.77 | 305,978.37 | 305,978.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022年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营业收入达到预期,净利润未达预期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未达预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262,513.17万元,其中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55,169.84万元,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7,343.33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3号),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2,513.17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343.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拟置换金额已全部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2022年5月16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576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2年5月16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106.7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16.18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576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
附件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 25,000.00 | 2,899.27 | 2,899.27 | 11.60%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 10,000.00 | 72.00 | 72.00 | 0.7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计 | 35,000.00 | 2,971.27 | 2,971.27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