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锦能源: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业务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2023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情况

1、衍生品品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

2、预计全年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总产量的10%。

3、2023年度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占公司2022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0.35%)。

4、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履约担保:保证金

6、交易杠杆倍数: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

7、流动性安排:根据套期保值方案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

8、清算交收原则:执行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规则

9、支付方式:银行存款

10、违约责任:遵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因此公司有必要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的保值业务。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有大商所指定的一个焦炭交割厂库,有从事衍生品投资的先决条件。公司已成立衍生品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落实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美锦嘉创(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连美锦能源有限公司期货部负责实施。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衍生品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衍生品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2、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公司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相关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衍生品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衍生品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开展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应科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子公司已制定《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我们要求其严格执行《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追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降低生产运营风险。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能够控制公司生产成本,具有商业合理性与一定必要性。公司已根据有

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若公司内部控制不能有效执行,相关人员脱离套期保值业务实际而为赚取投资收益,将会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金情况带来不确定性。考虑到以上因素,在充分提请公司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按照要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