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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林益弘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任公司总经理, 聘任萧得望、周红、钟佳宏、高国乾、杨维贞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萧得望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周红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沕琳、张建军、魏学哲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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