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安振山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