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
经过审阅《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