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杰美特大厦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故将土地使用权摊销调整计入在建工程。对前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1年在建工程13,382,820.24元,调增应交税费2,007,423.04元,调增盈余公积1,137,539.72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0,237,857.48元,调减管理费用2,113,076.88元,调增所得税费用316,961.53元,调增净利润1,796,115.3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2022年度实际经营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对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相结合的分析,充分考虑经营管理层2023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同时,综合考虑战略性投入短期内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压力,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的不确定影响,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该议案关联监事为刘述卫先生、官福康先生,剩余有表决权的票数不足1/2,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九章 社会责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其附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报告本着客观、规范、透明和全面的原则,详细披露了2022年杰美特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旨在全面展示公司在ESG方面的表现及其为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不懈努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