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9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60元,共计募集资金75,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4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780.3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49.91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631.77万元(包括截至变更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0.91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2.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1.2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92.1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34.74万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公司聘请浙商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7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7年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9年12月,公司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存放金额 |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 735,563,478.06 | ||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641,855,478.70 | |
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 12457000000401232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 60,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湖支行 | 32250110073000000947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 32,500,000.00 | |
合 计 | 734,355,478.7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类别 |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 735,563,478.06 | 140,347,361.92 | 专用存款账户 |
合计 | 140,347,361.9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1月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71,235.55万元调减至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631.7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780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三联虹普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三联虹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荐代表人(签名):苗本增 杨 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3,435.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0.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669.7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630.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1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净利润)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 是 | 71,235.55 | 28,565.83 | 180.91 | 15,761.23 | 55.18% | 2024年9月30日 | 2,110.0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1,235.55 | 28,565.83 | 180.91 | 15,761.23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200.00 | 44,869.72 | - | 44,869.72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73,435.55 | 73,435.55 | 180.91 | 60,630.9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的新导向和工业互联网逐渐明确的技术实施路径所做出的谨慎决定。 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年初以来,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后。同时,由于募投项目软件投资中的部分成套化软件系统定制开发与调制时间较长,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募投项目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推迟。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后。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3,250万元的募集资金调整为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来实施。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9年1月4日归还。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4.74万元,将按照承诺用于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