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9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60元,共计募集资金75,3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4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0.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原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 81,100.00 | 71,235.55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 | 2,200.00 |
合计 | 83,300.00 | 73,435.55 |
2019年11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71,235.55万元调减至28,565.83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631.77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 原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 现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 71,235.55 | 28,565.83 |
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 | 44,869.72[注] |
合计 | 73,435.55 | 73,435.55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现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额 (万元) | 使用进度 (%) |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 | 28,565.83 | 15,761.23 | 55.18 |
补充流动资金 | 44,869.72 | 44,869.72 | 100.00 |
合计 | 73,435.55 | 60,630.95 | 82.5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34.74万元(含利息)。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后。公司综合考虑了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投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投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进度计划的调整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