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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2022年度,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事项及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监督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耿成轩女士担任主任委员,董事长蒋志坚先生、独立董事陈晓平先生担任委员,耿成轩女士为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3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2022年4月12日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工作》; 5、《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 6、《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7、《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6、《关于2022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6、《关于2022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6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事务所”)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

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提议2022年续聘公证天业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持续改进,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强化并维护了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5、协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沟通顺畅,审计委员会积极听取各方需求,协调相关工作,以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耿成轩:____________

蒋志坚:____________

陈晓平:____________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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