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国联财务存款期末余额73,722.56万元(其中保证金为2,314.66万元),贷款余额53,478.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5,883.33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2,927.79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8,163.32万元,综合授信实际发生额为152,116.78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5月1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继续与国联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国联财务给予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有效期:叁年。
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于国
联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除股票投资以外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4,407.58 | 13,545.04 |
净利润 | 8,158.95 | 7,634.64 |
资产总额 | 668,594.91 | 561,771.58 |
所有者权益 | 81,360.44 | 77,201.49 |
9、股东结构: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50.00% |
2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30.00% |
3 |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 |
4 |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1、2022 年,国联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2022年度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金额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国联财务存款期末余额73,722.56万元(其中保证金为2,314.66万元);贷款余额53,478.00万元,国联财务为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5,883.33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2,927.79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8,163.32万元,综合授信实际发生额为152,116.78万元。
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预计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在国联财务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国联财务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
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对外担保、买方信贷、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国联财务给予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国联财务为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1、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结余资金,国联财务保证按照公司及成员企业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国联财务承诺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联财务免予收取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国联财务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国联财务金融服务前,公司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国联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
审核报告2022年度》(苏亚锡核(2023)4号),认为:根据对对风险管理的内部核查,未发现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事项。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此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1、国联财务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交易公司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
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
4、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度》(苏亚锡核(2023)4号),报告客观、公正的评估了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综上,同意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国联财务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联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