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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3-029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5日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中心A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瑜。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331,743,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7184%;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326,278,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218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5,464,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96%。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267,95699.73582%21,9000.26418%0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70,35699.96941%21,9000.03059%0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267,95699.73582%21,9000.26418%00.00000%

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99.99340%21,9000.00660%0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29,575,24799.34647%2,168,0570.65353%00.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汤胤、肖万、李震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候选人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汤胤331,437,20599.90773%7,983,75796.30755%
肖万331,437,20599.90773%7,983,75796.30755%
李震东331,437,20599.90773%7,983,75796.307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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