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润建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53号《关于核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共计募集资金1,0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222,985.89元,已于2020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100Z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 截止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
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 | 108,022.30 | 67,983.2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8,022.3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67,983.28 |
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30,890.04 |
募集资金余额 | 40,039.02 |
加:利息收入 | 3,468.49 |
减:手续费用 | 0.56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43,506.96 |
(二)募投项目部分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投产期和达产期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进行延期。
1、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项目调整前
项目 | 投产期 | 投产期 | 投产期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年份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安装机柜数量(台) | 6,000 | 0 | 0 | 0 | 0 |
存量机柜数量(台)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6,000 |
计划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08,022.30 | 108,022.30 | 108,022.30 | 108,022.30 | 108,022.30 |
2、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项目调整后
项目 | 投产期 | 投产期 | 达产期 |
年份 | 2022年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 |
安装机柜数量(台) | 2,000 | 4,000 | 0 |
存量机柜数量(台) | 2,000 | 6,000 | 6,000 |
计划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69,336.25 | 108,022.30 | 108,022.30 |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0万元,实际收益金额为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0万元,前期已到期理
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186,121.00万元,实际收益金额为96.89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144,000.00万元,前期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决议有效期内,在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有效期
自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有效;有效期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及相关收益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与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建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菁菁 李一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