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股 东于 2009 年 3 月 3 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分行的 2,500 万股(公 司股本变动后为 5,000 万股),于 2012 年 5 月 3 日解除质押,并于 当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法定手续。 截止到 2012 年 5 月 4 日,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 商银行巢湖分行用于贷款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余额为 9,100 万股。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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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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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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