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査,我们认为:
公司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基于客观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修订后的指标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率,本次修订能够更有效地将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宏亮、刘俊彦、张晓婷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