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