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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乳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乳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此外,新乳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查阅了新乳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新乳业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自查工作,并填写

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新乳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向威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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