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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3-022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名义本金最高额不超过3.5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总裁)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与目的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成本,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GGG Holdings Limited于境外有持续的外币融资,且公司对子公司亦有外币资金支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融资渠道多元化,在综合考虑融资成本、融资便利性、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适当利用外汇资金。

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鉴于公司持有较大金额的外汇头寸,当外汇汇率、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外汇利息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为更好的对外币头寸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且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公司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拟继续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既可采取本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交易对手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3、资金规模及期间

任一时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名义本金最高额不超过3.5亿美元。本次批准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在展开外汇套保业务交易时,如果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

2、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将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六、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继续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和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为目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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