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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10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在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谭小青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费用与上一期基本持平。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信永中和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

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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