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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向宏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本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无缺席、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管理层主动沟通,并积极获取行业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杨向宏4040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7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9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年度主持召开了3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第一个解禁期解除限售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为公司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年度共参加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等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在2022年积极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董事会聘任崔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对提名人选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认真审查,认为提名人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实际和战略规划需要。

四、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22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深入公司,通过跟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关注公司行业动态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产业布局、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经验提出客观的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各项经营决策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同时通过持续地组织提升、管理升级,公司内部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对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监督和核查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努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切实保

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等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本人积极主动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2022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中的监督作用。经审阅,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不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情形;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情形。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Yangxh2004@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可行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杨向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俊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并全程监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张俊学4400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再融资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7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9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召集并主持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自己会计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根据

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二)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参加3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第一个解禁期解除限售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四、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22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运作情况,同时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2022年,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2、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派出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六、2022 年年报工作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予以专业性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在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地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能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情形;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情形。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53690093@qq.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及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俊学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洪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本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无缺席、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情况,掌握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独立客观地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李洪武4040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融资担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7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9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任职期间共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积极沟通,关

注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2年积极召集并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董事会聘任崔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事前任职资格审查,其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符合有关规定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持续研究与关注公司人才选拔制度,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四、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并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听取管理层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地,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内部控制文件精神,为规范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了保障。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独立的判断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在任职期间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行、项目实施等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与观点,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本人积极主动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提升自身对公司运

作的监督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2022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中的监督作用。经审阅,本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不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情形;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情形;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情形。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hongwu@sd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最后,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李洪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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