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2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2023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35886.1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1930.87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董事杨丙刚系联丽热电董事、董事毕松羚系米特加(上海)监事,审议本议案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赫达西班牙公司 | 纤维素醚、胶囊、双丙酮等 | 市场价格 | 18220 | 4122.15 | 11166.57 |
赫达美国公司 | 纤维素醚,胶囊等 | 市场价格 | 16305 | 2587.19 | 20059.18 | |
咨询服务费 | 市场价格 | - | - | 144.94 | ||
米特加(上海)/米特加(淄博) | 纤维素醚、能源等 | 市场价格 | 60 | 24.74 | 68.15 | |
出租厂房等 | 市场价格 | 55.1 | 13.76 | 220.87 | ||
小计 | - | - | 34640.1 | 6747.84 | 31659.71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米特加(上海)/米特加(淄博) | 植物肉产品等 | 市场价格 | 156 | 42.39 | 126.58 |
联丽热电 | 能源费 | 市场价格 | 1090 | 94.34 | 42.28 | |
赫达西班牙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市场价格 | - | - | 102.30 | |
小计 | - | - | 1246 | 136.73 | 271.16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预计 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赫达西班牙公司 | 纤维素醚、胶囊、双丙酮等 | 11166.57 | 18713 | 10.7 | -40.33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2-011号) |
赫达美国公司 | 纤维素醚、胶囊等 | 20059.18 | 29268 | 19.59 | -31.46 | ||
咨询服务费 | 144.94 | 257 | - | -43.60 | |||
米特加(上海)/米特加(淄博) | 纤维素醚、能源等 | 68.15 | 124 | -45.04 | |||
出租厂房等 | 220.87 | 389 | -43.22 | ||||
小计 | - | 31659.71 | 48751 | - | -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米特加(上海)/米特加(淄博) | 植物肉产品等 | 126.58 | - | - | - | |
联丽热电 | 能源费 | 42.28 | 308 | -86.27 | |||
赫达西班牙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102.30 | - | - | - | ||
小计 | - | 271.16 |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2年度,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异。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审批执行,交易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总额,是因为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而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的,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年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赫达西班牙公司的基本情况
HEAD Solutions S.A. (山东赫达(西班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西班牙卡斯特利翁市设立,由公司与MERCADOS YCOMERCIOS ASIATICOS , SL(以下简称M&C)共同出资,赫达西班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欧元,公司与M&C各持股50%。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欧洲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2,315,863.56元,净资产为20,319,030.78 元;2022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186,663,981.45元,净利润13,113,999.4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赫达美国公司的基本情况
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在美国设立,由公司与Michael Chen共同出资,赫达美国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公司拥有赫达美国公司40%的股权。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7,423,763.06元,净资产为38,225,450.86元;2022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245,584,562.38元,净利润13,322,578.6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米特加(上海)的基本情况
米特加(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市设立,注册资本5560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米特加(上海)32.01%的股权。
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4,954,226.14元,净资产为77,307,052.24元;2022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5,335,698.70元,净利润-9,439,771.2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联丽热电的基本情况
淄博联丽热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淄博高青设立,由公司子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赫达”)与淄博联昱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丽能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淄博联丽热电注册资本12000万元,淄博赫达持股10%。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电力生产、供应;城区供热;电力热力销售。(依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27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4,465,147.95元,净资产为55,816,220.89元;2022年1-12月实现业务收入40,100,039.31元,净利润-5,892,265.2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赫达西班牙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赫达美国公司为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米特加(上海)为公司持股32.01%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毕松羚担任其监事,联丽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赫达持股10%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杨丙刚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赫达西班牙公司、赫达美国公司、米特加(上海)、联丽热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27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往来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公司与各方的既往业务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故上述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