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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办公司2023年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费用拟定为85万元/年,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2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赵卫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含税),预计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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