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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3-00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召集,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董事徐晓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魏占志先生、张勇军先生、杨林武先生、李诗鸿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003)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887,502.66元(合并数),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69,505,394.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950,539.4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8,107,281.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9,949,022.07元。

鉴于此,公司拟以总股本934,899,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计人民币46,744,96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003)中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

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审报告及2022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审报告及2022年度内审计划》。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上述报告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所涉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003)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04)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各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方案(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05)。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向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向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向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向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向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布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06)。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07)。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08)。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朱愈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10)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由公司证券部拟订,并于会议召开日二十天前以公告形式另行发出。

此项议案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朱愈,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成本经理、成本室主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朱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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