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6)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尊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高度关注审计机构出具的保留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处理进展,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消除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林宗纯、周俊明、Bingsheng T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