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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2022年度,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12022年4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2022年8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32022年10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42022年12月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
52022年12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和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的重大缺陷;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上述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签署的解除星星科技智能终端科技园项目投资协议及入区投资项目协议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检查公司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产处置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处置符合公司重整后的业务规划,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7、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但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8、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新一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通过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不断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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