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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现就 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简介

张薇女士: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会计学副教授。1984年8月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教,现为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 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独立董事;兼任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欣诺科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俪琼女士: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1月-2017年1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1月至今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8 年4月至今,任味知香独立董事;兼任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我们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缺席原因及其他说明
张薇3300-
梁俪琼33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缺席原因及其他说明
张薇1100-
梁俪琼1100-

3、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在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的规定。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确保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健康、稳定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三)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薇 梁俪琼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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