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峰测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周期
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80,589.6880,589.6836个月
2科研创新项目24,410.3224,410.32/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15,000.00115,000.00/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公告》。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 投资总额 ①累计投入金额尚未使用金额 ④=①-②-③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⑤节余 募集资金 ⑥=④+⑤
已支付金额 ②尚未支付金额 ③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80,589.6865,930.442,899.5011,759.752,834.3214,594.07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个别合同,尚未完成最终结算,此部分尚未支付的金额,按照暂估金额统计。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承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如出现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