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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创股份”)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5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4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威创股份同行业客户共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朝,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立,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

2023年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

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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