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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余小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小游先生因已连续六年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余小游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余小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余小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余小游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余小游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余小游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余小游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余小游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杜四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相关职责,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告披露日,杜四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四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杜四春,197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杜四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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