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使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并依据公司所处的环境和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