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子公司与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与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高 峰)
(李 巍)
(施伟力)
(梁仕念)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