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319,317.55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90,151,687.8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40,617,849.84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2年度回购股份实际成交总金额为42,080,870.02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公司2022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68%,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合以上因素及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2022年度将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合适,2022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集团成员)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核准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2、同意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3、同意公司继续向汉口银行洪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及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4、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和帕太集团有限公司共用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5、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授信成员包括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集团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6、同意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集团票据池成员包括本公司、深圳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集团票据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三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在上述授信项下集团票据池成员以自有的票据为本公司(含集团成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或质押,抵押(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同意公司在授信项下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交易债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开立借款(融资)保函,占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集团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下其他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的授信担保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和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帕太”)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基于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含辖属机构)申请集团综合授信,由本公司、鼎芯无限、南京飞腾、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共用授信额度,集团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继续为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共用授信额度,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继续为上海帕太向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帕太以自身等值的存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的授信担保即将到期,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帕太集团”)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同意公司为鼎芯无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大写)捌仟万元整(敞口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部分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基于公司(含集团成员)继续向渣打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本公司、香港力源、鼎芯无限、鼎芯亚太、帕太集团共用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继续为鼎芯无限、香港力源、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香港力源和帕太集团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无限和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及银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成本和融资成本,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柳光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变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提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各项职务,辞职后,

柳光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郭月梅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郭月梅女士简历如下:

郭月梅,女,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税法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担任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湖北省人大预算监督专家,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还兼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月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郭月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本议案将以《关于选举郭月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