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11-4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 ||||
首席合伙人 | 郭澳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84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407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13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59,235.55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53,832.61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911.85万元 | ||||
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8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940.84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67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16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游世秋 | 1996年 | 1997年 | 1997年 | 2023年 | 荣安地产、新洁能、固德威、苏州科达、远大控股、南京港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述忠 | 2021年 | 2019年 | 2021年 | 2020年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虞丽新 | 1992年 | 1999年 | 1992年 | 2022年 | 南方轴承、弘业股份、凤凰传媒、苏盐井神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
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