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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所有监事会成员均能按时参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2年度监事会重点关注事项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核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会计报表、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其所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3、核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5、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严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审核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7、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609,907.3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40%,并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实施了现金分红。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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