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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倪宣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按时出席,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审慎独立的研究、判断,本人对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合法有效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1月7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增设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度-2024 年度)、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7月8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2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7日,在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内外部审计、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及时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3、2022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提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其他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交流和联系,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认真、严肃审慎的精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倪宣明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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