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869号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策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策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志彬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娟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5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9.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850.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及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41.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10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1,109.0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1,103.5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75.83 | |
本期发生额 | 资金 | C1 | 288.7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42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金投入 | D1=B1+C1 | 71,392.3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3.2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响想时代娱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策影视(北京)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各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1年6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金额,公司拟调整投入“影视剧制作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73,398.96万元调整为71,109.07万元。为优先保障“影视剧制作项目”,加快公司主业发展,公司决定“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并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402125009 | 已于2022年7月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1202020729920666682 | 已于2022年6月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66698 | 已于2022年6月销户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 3310010210120100383225 | 已于2022年5月销户 | |
合 计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1,109.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103.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影视剧制作项目 | 是 | 173,398.96 | 71,109.07 | 71,103.57 | 99.99 | 不适用 | -377.17 | 不适用 | 否 | |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9,692.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6,909.04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220,000.00 | 71,109.07 | 71,103.57 | 99.99 | -377.1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项目。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5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573.57 万元。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上述款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87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影视剧制作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88.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8.7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去向:转入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日常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影视剧制作项目 | 影视剧制作项目 | 71,109.07 | 71,103.57 | 99.99 | 不适用 | -377.17 | 不适用 | 否 | |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 计 | 71,109.07 | 71,103.57 | 99.99 | -377.1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金额,为优先保障“影视剧制作项目”,加快公司主业发展,公司决定“超高清制作及媒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并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