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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向明-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刘向明-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本人于2021年6月21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月4日起本人正式卸任独立董事职务,离职后本人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任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列席会议
刘向明110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管理层进行交流,通过电话和网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在本人任期内未对任职期间的董事会议案及公司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刘向明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向明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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