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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股份:罗曼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每日上

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原清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原清海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原清海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原清海: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上海米蜂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

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3、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4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骨干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每日9:00-12:0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供其股东身份、《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杜洁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B座电话:021-65031217-222邮政编码:200082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原清海2023年4月26日

附件: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清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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