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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高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高忻)各位股东:

本人高忻自2022年4月15日起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任期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他人投票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依法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列席股东大会5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

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重要经营事项,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予以审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提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工作中,我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相关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五、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期工作中,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亲自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所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通过董事会、现场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就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的汇报,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和日常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的实施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发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我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我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2022年度任期工作中,我持续认真学习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学习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4、关注公司的舆情动态,透过各种媒体渠道对公司相关信息的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忻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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