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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7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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