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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顺利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四)《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针对董事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瞻罗运柏李光宇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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