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07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6.6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新增案件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受理机构 | 受理或收到通知的时间 | 涉案金额(万元) | 请求 | 进展 |
1 | 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 纠纷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2023年2月1日 | 147.68(货款余款120万元及违约金) |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 | 法院已开庭,尚未判决。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 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李柠 | 借款 纠纷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3年2月22日 | 700(不含利息、罚息、复利) |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及自2023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本息之日止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一审已判决,原告上诉中。 |
3 | 广东迪艾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 | 合同纠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3年3月14日 | 55.27(货款47.10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8.16万元)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元。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受理 |
4 | 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 纠纷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3年4月12日 | 170.30(合同款131万元及违约金39.3万元)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款131万及违约金。 | 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