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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磊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岩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列席2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列席5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列席5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2022年1-9月,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9.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8.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67%。主要原因系2022年,全国经济下行、需求萎靡,国林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国林科技的经营业绩下滑,且公司新疆项目业务投入较大,相关成本、费用增长较快,对当期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国林科技2022年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目前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业绩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2021年12月10日,赤峰吉隆 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赤峰黄金,证券代 码:600988)(以下简称“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国林科技提起诉讼,索赔损失和费用4600万美元。国林科技已于2021 年12月13日对上述事件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号)。 2022年9月20日,国林科技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公司收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传讯令状(原诉法庭高院民事诉讼2021 年第1861号),万象矿业就上述事项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国林科技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该事件进程及对公司的影响。
3、国林科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因受全国经济下行、需求萎靡和冬季低温天气等因素影响延期,项目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2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一)介绍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定义、标准比例、标的资产行业定位、信息披露事项、发行条件等,并对重组上市的相关标准、发行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详细的讲解。 (二)重点介绍了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程序,并结合相关案例,对案例的交易目的、交易方案、审核流程等进行了对比,详细讲解了不同情况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优劣势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3.持股 5%以上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4.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8.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质押、冻结的承诺不适用
11.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出资情况不适用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磊郑 岩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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