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
其中,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抵押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产权证号码: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5187号 |
2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产权证号码:鲁(2021)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7946号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信用证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授信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