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力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8.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436,3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人民币25,361,659.91元(已支付人民币1,415,094.34元,未支付人民币23,946,565.57元)后,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汇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账户(账号为:1203281019200151338)人民币343,489,734.43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7,466,792.4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607,84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4369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87.91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人民币1,708.45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77.4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28.7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2,788.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 1203281029000237329 | 募集资金专户 | 27,887,658.38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57790408151061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合 计 | 27,887,658.3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708.45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0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07月09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04月22年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2021年7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传运 | 翁子涵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460.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28.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94.12[注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5万套高性能控 制阀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2,088.48 | 22,088.48 | 11,236.43 | 20,694.13 | 93.69 | 2022年6月 | 2,151.07 | 不适用[注2]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372.30 | 4,372.30 | 2,692.35 | 4,199.99 | 96.06 | 2022年6月 | [注3]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2,460.78 | 32,460.78 | 13,928.78 | 30,894.1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60.7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894.1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222.11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2,788.77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公司将按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1,708.45万元。[注2]“年产2.5万套高性能控制阀生产线建设项目”,自2022年6月起产生效益,并逐步达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处于初始投产阶段,实际产能以及产量尚在爬坡期。[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和研发实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扩大公司的产品领域,提高公司高端产品的开发能力,项目本身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